ABUIABACGAAgsuHfowYo1cePiwEwhAc4-wI
继续教育政策发布
一、符合以下情况可申请(若不符合,请点击此处购买网络继续教育>>)(一)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,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,折算为90学分,学分所属年度以公布考试成绩的时间或录取文件时间为准;(二)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计类专业会议,每天折算为10学分;(三)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(学位)教育,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,折算...
四川会计
2025/05/16
各县(区)财政局,市级各部门,各相关单位:根据财政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(川财规〔2021〕12号)和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川财会〔2025〕7号)精神,现就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(以下简称“会计继续教育”)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一、继续教育范围及时间全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...
四川会计
2025/04/03
各县(区)、巴中经开区财政局,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局,市级各部门,各相关单位:根据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川财规〔2021〕12号)规定和省财政厅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川财会〔2025〕7号),现就我市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(以下简称“会计继续教育”)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...
四川会计
2025/03/28
各县(区)财政局,市级各部门,各相关单位:根据财政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规定,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(以下简称“会计继续教育”)通知如下。一、范围及时间全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(以下简称“用人单位”)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...
四川会计
2025/03/28
各市(州)财政局,省级各部门,各相关单位:根据财政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川财规〔2021〕12号)规定,现就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(以下简称“会计继续教育”)工作通知如下。一、继续教育范围及时间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(以下简称“用人单位”)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或不具有会计...
四川会计
2025/03/18
1  /  10